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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县龙湾路道路改建工程已经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延庆县建设委员会作为此工程的建设单位,委托北京爱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现为该项目施工(含设备)招标发布如下公告,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工程名称: 延庆县龙湾路道路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 延庆县建设委员会 建设地点: 北京市延庆县内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爱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概况: 延庆县龙湾路道路改建工程分为东线、西线,其中,东线起点为拖机道,经东龙湾、团山、盆窑、旧县等村,终点至缙阳大道,全长5.1公里;西起点为延琉路,经马匹营、西龙湾、小柏老、大柏老等村,终点至八峪路,全长4.1公里。东线、西线均按照三级公路 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全宽为8.5米。全线新建桥梁4座。同步实施排水、交通和绿化等工程。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 3419万元 招标内容:全部工程施工招标(含设备) 二、施工标准 国家现行的施工标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参与本工程施工投标资审的投标人须具备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公路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或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的施工资质,企业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且应具备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一定业绩,在人员、施工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能力的充足有效地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只有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若投标申请人多出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择优选择7家进行该项目的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四、报名条件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08年8月14日—2008年8月20日上午9:00—下午16:00)截至日期为2008年8月20日(节假日除外)。 合格的报名单位请于2008年8月21日9:00—16:00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北京市延庆县建设委员会基建科 联系人:李晓庆 手机:13522040582 邮编:102100 备注: 报名前提前打电话联系 批准文号:京发改[2008]322号 |